苗栗監理站稽查人員於7日會同苗栗縣警局在後龍火車站附近針對可疑車輛攔檢,當場查獲一輛自小客車搭載3名學生。駕駛這次車資收取新台幣100元,但因為違反公路法第77條,遭罰10萬元,而且車輛牌照和駕照都被吊扣,損失慘重。
當時那輛鐵灰色自小客車搭載3名學生準備下車,稽查人員分別訪談乘客和駕駛,乘客坦承從仁德醫專搭至後龍火車站,3人付費車資100元。司機卻辯稱自己只是「載朋友」,不承認收取費用。稽查人員識破後,開出10萬元罰單,並吊扣車輛牌照和駕照。光是罰單的部分就是這趟車資收入的1000倍!
▼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表示,未經申請核准,以自用車輛經營計程車客運業,違反公路法第77條規定,依情節輕重,處10萬元以上、2500萬元以下罰鍰,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和駕駛人駕照都要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,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。
蘇淑賢提醒說,白牌車駕駛所使用的車輛沒有乘客險和相關保險,搭乘沒有保障,如果發生事故將求償無門,呼籲民眾不要為了一時方便搭乘違法白牌車!
來源:網路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