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土疫情持續升溫,確診人數不斷升高。勞動部5日放寬公布最新規定,放寬傷病給付請領規定,不論是收治在醫院、防疫旅館、集中檢疫所或在居家照護,只要這期間因此不能工作拿薪水的人,最高可領到5343元。除此之外,還有一類人最高可領到1萬6986元。
勞動部發布解釋令,勞工如果確診,經過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、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,隔離治療期間需請病假者,請假的日數併入「住院傷病假」計算,雇主應依法給假,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。該項政策追溯自今年4月8日生效。
不少民眾有疑問,誰可以領傷病給付?
▼確診者:
無論為居家照護、 收治於加強版集中檢疫所/防疫旅館或醫院之勞工,
一、均可依照個別情況,選擇請假假別
因應不同假別,雇主應給付相對應薪資,且雇主不得任意更換或規範員工請假方式
1、普通傷病假:1年內30日半薪
2、特別休假:工資照給
3、事假:未強制給薪
二、均可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
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,勞保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,不能工作,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,正在治療中者,自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,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。
▼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:
一、前3天「居家隔離」
勞工可請「防疫隔離假」,未強制雇主給薪,如勞工未領薪資,可請領防疫補償。
二、後4天「自主防疫」
快篩陰性後,得配戴口罩外出工作。如於自主防疫期間身體不適,勞工均可依照個別情況,選擇請假假別,並因應不同假別,雇主應給付相對應薪資,且雇主不得任意更換或規範員工請假方式
1、普通傷病假:1年內30日半薪
2、特別休假:工資照給
3、事假:未強制給薪
▼照顧「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家屬」之勞工:
一、家屬前3天「居家隔離」
勞工可請「防疫隔離假」,未強制雇主給薪,如勞工未領薪資,可請領防疫補償。
二、家屬後4天「自主防疫」
如仍有家屬照顧之需求,勞工均可依照個別情況,選擇請假假別,並且因應不同假別,雇主應給付相對應薪資,雇主不得任意更換或規範員工請假方式。
1、防疫照顧假(符合教育部、衛福部規定者):未強制給薪
2、家庭照顧假:未強制給薪
3、特別休假:工資照給
傷病給付可以領多少錢:以目前居家照護十天、最高投保薪資45800元計算,確診勞工最高可領傷病給付5343元。另外,若是「因公染疫」勞工,則依最新的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》,如果以前六個月最高投保薪資72800元計算,最高7日可領16986元。
領取傷病給付的時間:被保險人須在5年請求權時效內,提交勞工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等相關證明提出。
若確診且符合普通傷病給付請領規定,申請時需準備資料:
1.傷病給付申請書。
2.傷病診斷書。如檢附「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」者,可免附診斷書;若暫時無法取得隔離通知書者,可檢附健保快易通APP確診COVID-19之截圖畫面(須包含身分證字號),或其他足資證明確診之相關資料,也可免附診斷書。